开发区 多渠道公布“失信人名单”
  • 发布时间:2014-04-01 00:00

     为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开发区法院多渠道向社会公布“失信人名单”。

    该院围墙上LED电子大屏幕每周更新一次、24小时不间断的向全社会公布 “失信人名单”,将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公之于众。于此同时,该院还在当地较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公告失信人名单,让社会公众知晓。

    通过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曝光这一制度的实施,加大了威慑力度,实现了让全社会一起监督,从而让被执行人在阳光下无法逃遁。同时也对被执行人形成压力,从而迫使其为了恢复名誉,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达到促进执行的效果。

 

 

 

来源: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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