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 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法关于新闻发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 发布时间:2014-10-18 00:00

 

    10月1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电视会议,传达学习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例会五周年主题活动”上的讲话精神。最高院副院长景汉朝就全国法院系统新闻发布工作作出部署。开发区法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袁泉,办公室主任钱晓龙,及宣传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讲话精神。

    袁泉副院长就落实讲话精神,落实省法院常务副院长周继业提出的“深化认识、明确要求、扎实工作、加强领导”等具体要求作出安排,他指出,要结合实际,提出形成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例会制度,一定时间内必须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要求宣传人员充分利用开发区法院网站、微信、微博发布信息,注意信息传播的亲和力、公信力,注重发布效果,提升群众对开发区法院司法信息的理解力、认同度,满足人民群众对知情权的要求,多种渠道回应社会关切,践行司法为民要求。还要在工作中善待媒体、善用媒体,通过多种渠道,让社会了解开发区法院法官的工作,感受法官的工作压力,普及司法裁判规则,促进开发区法院司法公开,满足普法、释法要求。

 

 

 

 

来源: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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