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 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调解效果显著
  • 发布时间:2013-01-22 00:00

   

    日前,润州法院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孙海芬参与调解了一起抚育费纠纷案件,并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这是该院新任人民陪审员参与的第一起民事案件。

    原告王某与被告马某于2008年8月经润州法院调解离婚,协议约定:双方所生之子由原告王某负责抚养,被告马某每月支付抚育费200元。近年来,由于家庭生活困难,王某无力抚养孩子上学及生活,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增加抚育费。

    承办人黄勋接手该案后,立即安排调解。调解之初,原告王某还心存疑虑,生怕被告马某事先已在法院做了疏通工作,后经承办人及孙海芬耐心细致地调解,消除了原告王某的疑虑,并成功调解了此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约定被告马某每月支付双方所生之子抚育费400元,至其独立生活时止。

    该院新任命人民陪审员以来,通过培训、观摩、旁听等方式,使新任人民陪审员尽快适应角色,并在化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上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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