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 向联通镇江市分公司发出完善公司管理监督司法建议
润州法院积极探索利用司法建议刑事参与社会管理,取得良好效果。近日,润州法院向联通镇江市分公司提出司法建议。
润州法院在办理霍志强职务侵占一案中发现联通公司管理监督机制上存在缺陷,对系统管理员的权限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另一方面话费稽查制度未能完全落实到位,系统管理员转退话费的情形本来应该是在极个别情况下才允许使用的,公司虽然每年也有定期稽查,但稽查活动往往流于形式,未能真正起到及时发现问题的作用。润州法院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制度上的漏洞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给单位资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损害了广大用户的利益和公司的形象。为了保障用户利益,保护国家财产,润州法院向联通镇江市分公司发送了司法建议,建议该公司加强员工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到额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财务审查,及时定期清理、稽查各个环节,对其他可能存在漏洞及风险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认真清理并加以排查,特别是对那些经手管理单位资产的部门和人员要认真排查。
接到润州法院司法建议后,该公司非常重视,综合部黄经理认为司法建议很有针对性,主动到润州法院表示感谢。黄经理称这起案件是联通公司全省首例员工利用职务便利,采用将公司已销户用户的话费转移到自己控制的相关联手机号码中的方法,非法侵占公司财物的职务侵占类犯罪案件,今后公司每年都会以此为典型对员工进行法制培训,加强公司管理制度方面的建设,从根本上避免管理“盲区”,从而在根本上杜绝该类案件发生,保护广大用户利益和公司形象。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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