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刊登润州法院刑庭一起自诉案例(图)
  • 发布时间:2014-09-01 00:00

 

 

    润州法院与《法律与生活》合办栏目《法官说法》第二期(2014年8月下)刊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余波的文章《为泄私愤,发帖诋毁他人被追究》。

  该文讲述了被告小乐因为女朋友被公司辞退,在网络上发布不实的消息诋毁该公司总经理杨俊“潜规则”女员工,导致杨俊名誉受损,家庭关系紧张,并对所在公司造成了极严重的影响。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小乐自愿到杨俊公司当众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元。

  最后的案件评析中,余波表示网络言论也是有边界的,是要受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道德约束的。在现实生活中不能触碰的底线,在网络虚拟社会里同样不能触碰。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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