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守正义——润州法院赴监狱庭审
9月2日,润州法院刑庭法官和金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检察官在江苏省句容监狱内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庭审。这是该院审理的第一起在押服刑人员犯罪的案件。
该案在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余波、刘萍便立即前往句容监狱,向被告人周某送达材料、做相关的法律释名工作,同时与监狱相关部门、检察院积极协调开庭的相关事宜。
被告人周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2012年6月28日被投送至句容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周某在监区监舍内,与同监罪犯陆某某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后将陆某某打成轻伤。庭审中,在法官的主持下,通过公诉人的教育,在法槌敲落的那一刻,被告人周某低下了头说:“对于此次的伤害,我很后悔,也深知自己的罪行,以后一定会遵守法律,我也会接受法律对我的惩处。”最终,周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数罪并罚,决定对被告人周某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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