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 受理首起涉台离婚案
  • 发布时间:2014-09-22 00:00

 

    近日,润州法院少年庭受理了一起涉台离婚案件,这是该院受理的第一起涉台离婚案件。

    原告张某(女)原系镇江市人,被告何某(男)是台湾桃园县人。1997年9月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0月,张某与何某在镇江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何某将张某的户口迁至台湾。双方婚后育有一儿一女。2012年6月,张某携女儿入境,居住在本市某小区,后一直未返台湾。2014年9月,原告诉来法院,认为双方认识相间短,缺乏感情基础,婚后经常为琐事争吵,且双方现在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要求离婚。

    目前,该院少年庭已经依法受理了此案,并将依法通过法律程序向被告送达相关诉讼材料,该案将择日进行开庭审理。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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