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 “四个到位”推进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 发布时间:2014-11-07 00:00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推行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部署,近日,润州法院采取“四个到位”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此项工作。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以南徐法庭为试点,金山湖法庭同步实施。成立由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政治处、研究室、审管办、法官培训中心等部门组成的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民一庭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改革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二是人员配备到位。根据南徐和金山湖法庭的案件数量、案件特点、人员结构等因素,建立以主审法官、裁判辅助人员组成的审判团队模式,减轻主审法官的事务性工作负担。实行两个“1(主审法官)+1(法官助理)+1(书记员)”的基本审判团队模式。主要为一个民事案件审判团队和一个商事案件审判团队。
 
    三是指导保障到位。院、庭长在对法庭审判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的同时,主要通过承办或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召开法官会议或疑难案件讨论会等形式,加强对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并根据主审法官或者合议庭的请求帮助解决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
 
    四是管理监督到位。由院、庭长对审判工作进行监督,以事后监督为主、事中监督为辅。事后监督主要是通过复查、评查已结案件,发现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错误和问题,及时加以弥补和纠正,落实案件责任追究。事中监督主要是对审判流程节点、重大程序问题以及当事人的投诉进行监控和处理。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