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法官周末加班调解纠纷,父女相见化解矛盾
近年来,随着离婚案件的不断增加,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要求探望子女而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在实际执行过程却会遇到许多问题,执行起来也比较困难。润州法院执行局在处理一些反复申请的探视权纠纷中,坚持依法执行,从有利子女健康成长等大局出发,切实有效地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
申请执行人戴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探视权纠纷,在近几个月时间里,戴某反复向润州法院申请执行,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张某则因为抚育费等问题,给该院的执行工作造成了阻碍,妨碍了探视权的执行,从而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加深,也使得探视权无法实现。由于执行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申请执行人戴某不断上访,不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也让戴某因为一时冲动而陷入一起刑事自诉案件中(另案处理)。庆幸的是,戴某积极主动赔偿了被害人,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也撤销了对戴某的刑事诉讼。
戴某与张某的探视权纠纷交由执行局的老同志金梅执行后,金梅多次电话沟通及约谈双方当事人,但效果仍然不尽人意。思索再三,金梅利用双休日这样一个轻松愉悦的环境下让双方见面,并实现探视权。4月9日(周六)晚8时许,金梅放弃休息利用自己也是女同志的身份主动上门与被执行人张某沟通,并向张某讲明法律规定,让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从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维护子女的最大利益出发,说服张某要相互理解、相互配合、主动协助,终令被执行人张某敞开心扉,同意让女儿与父亲在自己家中见面团聚,润州法院执行局也用执法记录仪录下了这一幕父女团聚的温馨场面。
至此,这起因探视权而引发的涉诉信访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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