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法院年终执行工作系列报道(四):建设学习型执行队伍掠影
  • 发布时间:2016-12-15 00:00

    今年三月份,最高法院向公众作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承诺,这对执行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面对挑战,润州法院积极推进“学习型执行队伍”,通过加强学习适应繁重的执行工作需要。

    过去普遍认为执行人员素质普遍不高,不需要太多的专业知识即可胜任,但是这种传统粗放型的执行已经开始向精细型转变,因为执行人普遍意识到,如果没有专业知识做支撑,办案过程中无法通过法律说理来化解大量潜在的执行异议和执行信访案件。

    今年以来,最高法院多次出台涉及执行的司法解释,比如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意见等等,省高院关于执行工作的规定更是不胜枚举。如何消化理解这些业务知识,执行人员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群体讨论的方式来解决。

    近一个月来,润州法院四次参加最高法院组织的视频培训活动,培训前专人将培训资料发给大家,让大家进行预习。除此以外,润州法院新建了微信执行工作群,利用微信传播优势,经常性转发执行工作的规定和精神,随时展开讨论。另外执行人员还积极参加镇江执行群和江苏执行群的讨论,实践中这些观点和看法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认可。

    通过以上形式见缝插针利用点滴时间学习执行业务,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

    今年七月份开通了江苏执行案件信息系统,传统办案模式得到更新,很多工作需要在网上操作,比如发布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冻结存款、边境控制等,对于普遍年龄偏大的执行干警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谢春雨、邱新兵、居有祥、谢旭东等执行人员自加压力,主动虚心学习,买来了手写板,向身边年轻同志请教,在润州法院形成互相学习、虚心请教的氛围。

    通过科技化、科学化、点滴化的开放型学习,执行队伍整体面貌焕然一新,全局上下积极讨论学习办案思路和办案方法,共享学习资源,大大减少了执行信访案件的发生。在今年省高院执行信访案件督导过程中,润州法院督导案件数最少。

来源:润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