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拒不还账 润州法院依法强制搜查
  • 发布时间:2017-06-29 00:00

 

 

 

    近日,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涉同一被执行人的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胡某依法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住所进行了搜查。

    申请执行人共有九位,涉案标的达452万余元。据申请人高某介绍,胡某因经营公司需要于2013年4月向其借款4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到期后,胡某未归还借款。高某遂诉至法院,庭审中胡某认可该笔借款,认为借款期满后,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后法院依法判决胡某支付高某借款本金40万元及相应利息。申请人张某与胡某系朋友关系,在诉讼中则与胡某达成调解协议,由胡某一次性归还借款20万元。但无论是法院判决还是达成调解的,胡某均未履行还款义务,并因此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在向胡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的同时,多次耐心做胡某的思想工作,争取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并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效果甚微。

    为了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决定发出搜查令,对胡某住所及其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当天上午8时多,该院组织执行干警、法警约六十余人到胡某家,在宣读搜查令后,依法对胡某的住所进行了搜查,同时邀请检察机关、公证处、人大代表来到现场协同执行,江苏电视台、镇江新闻频道、镇江民生频道等多家电视台对整个搜查过程进行了拍照和摄像。

    对搜查到的多枚民国钱币、纪念币、高档实木沙发等,法院当场制作扣押财产清单,用执法记录仪记录了整个搜查过程。

    搜查中还发现,胡某系古玩爱好、收藏者,家中设置了民间博物馆,馆内摆放了青铜、瓷器、字画等藏品,对搜查到的该类疑似古玩财产,法院也制作了相关笔录,告诫其维持原状。

    对上述疑似藏品如何处置,此次搜查行动的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确认是否属于胡某私人财产以及财产是否可以流转,财产的性质、价值等,依法作出处置。

    据了解,为加大执行力度,最高法院重磅发布执行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对老赖可以搜查、拘传、通缉、强制开启、悬赏等。润州法院此次集中搜查行动,正是为了更加有效的震慑被执行人,促使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