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360】“每周一战”持续掀起执行攻坚热潮(图)
  • 发布时间:2021-09-13 11:03

9月8日清晨6时许,润州法院每周集中执行行动又一次拉开战幕,在执行局副局长王刚的带领下,10余名干警兵分两路,向6起涉民生案件发起攻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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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

2014年7月,尹某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一套总价款为87万余元的房屋,支付首期购房款27万余元,剩余60万元通过银行贷款支付,由开发公司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后尹某某未能依约按期归还借款本息,银行将开发公司、尹某某共同诉至法院,后开发公司根据法院判决代偿支付了相应款项。但尹某某却一直未偿还这笔代偿费用(银行贷款)。2018年5月,多次索要未果后,开发公司将尹某某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决尹某某向开发公司支付代偿费用以及违约金共计7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尹某某仍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案件由此进入执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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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保证在2021年12月底前自卖房屋还款,如逾期则由法院拍卖成交后一周内搬出……”集中执行当天,尹某某不在家中,承办法官王刚遂张贴传票对其进行执行谈话传唤。9月10日,尹某某如期来到法院,写下保证书作出上述承诺,获得了申请执行方的谅解同意。

案件二

“当时谈好是13万元,后面陆续给了我65000元,剩下的一直拖到现在都没给。” 许某某系一起劳务合同纠纷的申请执行人,先前在被执行人王某承包的装饰工程中做木工工作,双方因拖欠劳务费而引发纠纷。今年6月,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支付许某某6万余元,但王某并未主动履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鉴于王某在另一起执行案件中的种种消极表现,执行员殷清波对这起案件的走势早有预判,先后采取电话沟通、查封房产、扣划银行卡等方式向其施压,并在集中执行当天将其带回法院问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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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谈中,王某理直气壮地声称自己正在履行还款义务,但实际上王某既未依照生效文书履行确定义务,也未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对于王某想当然的行为,殷清波进行了耐心的释法明理,王某承诺将自己每月收入按月分期付款。鉴于申请执行人当天不在场,法院同意给予双方一定时间另行协商。

案件三

2018年10月,顾某某夫妻以现居住房屋作为抵押担保,向银行借款60万元。贷款发放后,未能按约履行还款义务的夫妻俩被银行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于2020年6月10日前还清所欠本金及利息共计13万余元,但夫妻俩并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顾某某声称自己名下仅有一套房屋,一家老小都居住在这套房屋里,家庭十分困难。为进一步核实顾某某的说辞,执行员文尉任上门进行了调查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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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执行当天,顾某某并不在家中,经询问其母亲,执行员发现顾某某隐瞒了其名下另有一套房产的事实,鉴于顾某某瞒报财产拒不执行,执行员于9月10日对顾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最终,顾某某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行为,并表示愿意与银行协商分期还款。目前该案正在后续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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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润州法院)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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