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法院刑庭参加社区矫正对象训诫会议
  • 发布时间:2022-05-16 17:18


      

为进一步加强对润州区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提高其认罪悔罪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5月9日上午,润州法院刑庭法官助理王超赴润州区司法局,参加了由公检法司联合召开的润州区社区矫正对象训诫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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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针对此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未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擅自变更居住地的社区矫正对象,法官助理王超结合具体案例,从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报到、履行报告义务、外出审批、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等方面对其进行了警示教育,并告诫其要摆正位置,珍惜“高墙”外的自由,认真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督管理规定,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管理规定,自觉服从司法所的日常监管;要把矫正期当作自我提升期,积极参加各类集中教育学习活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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