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 超燃!执行局开展助企专项行动 助力招商引资项目平稳落地
  • 发布时间:2022-08-25 15:24

“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润州区法院积极传达行动精神并迅速落实到审判和执行工作中。8月19日,天气温度超40度,室外地表温度更是直逼50度,但执行干警丝毫未放慢执行的步伐。当天,他们冒着高温对一起涉及企业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进行现场执行,通过及时清点处理案涉财物,有力地保障了企业招商引资项目顺利推进,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5年9月,申请执行人镇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镇江某休闲娱乐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场地租赁合同》,约定将位于本市的一处房屋、场地出租给被执行人用于服务项目的经营,约定租赁期为十年,房屋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若逾期交付租金,申请执行人有权收回房屋。合同签订后,镇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约交付案涉房屋、场地,但镇江某休闲娱乐有限公司却未能依约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

为此,镇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曾提起诉讼,双方达成分期给付租金的调解协议,但镇江某休闲娱乐有限公司依然未按照调解协议约定履行给付义务。经多次催要无果,去年2月,镇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令双方于2021年9月26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场地租赁合同》,由镇江某休闲娱乐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租金103万余元及违约金。但镇江某休闲娱乐有限公司依然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后镇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执行文书,督促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无动于衷。

期间,执行人员从申请执行人处了解到该企业正在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在谈项目现已达成合作意向,即将入驻案涉房屋。

为保障企业招商引资工作顺利推进,案件承办人进一步加大了执行力度,经多次督促,本案被执行人履行了案款二十万余元,但剩余部分却拒不履行。后案件承办人又采取强制拘传和释法明理相结合的方式,劝诫被执行人尽早主动履行全部义务,并向其说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在强制执行的威慑力与耐心的法治教育下,被执行人的态度终于转变,并在不久后自行撤离案涉房屋。

为最大程度降低执行工作对企业招商引资的影响, 助力新项目平稳落地,8月19日,该院执行干警在局长的带领下前往案涉房屋对被执行人遗留的财物进行清点和处置准备工作。

执行现场,在镇江市公证处、润州区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公证和督察下,接洽组、清点登记组、警戒组等行动小组各司其职,分头行动,短短一个多小时,就高效完成了案涉财物的清点、登记、查封工作。下一步,执行局将对上述财物依法予以拍卖处理。

润州法院执行局始终严格落实上级法院的执行要求和目标,以联动执行、规范执行、智慧执行为标准,不断提升执行人员的工作质量,加大对案件的执行力度,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努力破除“执行难”,真正做到保障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润州法院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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