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 执行为民获当事人锦旗致谢
  • 发布时间:2014-06-16 00:00

 

    日前,申请执行人温某将一幅写着“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了扬中法院执行局法官丁书云手里,并一再对执行法官耐心、细致、负责的工作表示感谢和赞扬。

    事情源于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申请人温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系八桥镇同村人。2012年8月20日,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温某相撞,致温某腿部粉碎骨折,经责任认定,张某与温某分别负事故的同等责任。2012年11月16日,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赔付温某17000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多次前往执行,由于被执行人长期在外,家中无人,亦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本案遂予终结。此后,温某多次信访,要求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尊严。对此,局领导十分重视,考虑到当事人负面情绪、社会效果,立即决定变更执行人员,继续执行。接手案件后,丁书云法官果断采取查封措施,做好查控工作,并抓住张某回家时机,凌晨出警,及时拘留了张某。同时承办人注意到双方系同一村民小组成员,为避免因强制执行引起的矛盾激化,遂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不厌其烦地做双方思想工作,缓解了双方对立情绪,取得了当事人的理解、信任。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温某与被执行人张某都是年逾60的农村妇女,家庭条件困难,生活窘迫,在用足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执行法官还特意为温某申请了执行救助金。当温某来院领取执行款时,这位头发花白、行动不便、满腹怨恨的老人终于露出了久违的舒心笑容,握着丁法官的手,连声道谢。至此,这起执行案件圆满地划上了句号。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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