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 人去楼空执行陷入困境 锲而不舍案件顺利执结
日前,扬中法院受理了一起镇江某技术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扬中市某钢结构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人去楼空”的情况下,承办法官运用执行智慧,顺利将此案执结。
本案在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按照程序先向被执行人邮寄了送达执行通知书和申报财产令,不料相关材料却被退回,而申请人非常着急,说被执行人的公司老总可能跑路了,担心货款要不回来。
承办法官带领法警和书记员一起来到该公司,却发现公司门口是人头攒动,而厂区里面的情形与门口却是大相径庭:偌大的厂区听不到一丝机器轰鸣的声音,水泥路隔开的空地上杂草已长出有半人多高;再来到公司办公楼,大门口一块支离破碎的玻璃窗映入眼帘,办公大厅里稀稀朗朗的坐着几个人,看到法院来了人,也没人搭理,见怪不怪似的。再与门口的人交谈,他们说:公司负责人失踪了,我们来要贷款也找不到人。
承办法官想法设法与该公司负责人取得了电话联系,并要求其限期履行义务;但过了约定的期限,被执行人依然没有履行,承办法官再打电话给公司老总时,竟然提示电话关机。承办法官只有再次来到该公司,果断决定把公司经理室和财务室查封起来。很快,承办法官就接到了该公司老总的电话:表示案款将全额给付,请法院将相关账户解封。当承办法官第三次带着执行人员来到该公司时,被执行人立即将案款、诉讼费、执行费一次性全部打到了法院帐户上,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扬中 创新举措推进法律话语体系亲民化
下一篇:扬中 民间借贷需规范 诉讼风险早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