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 积极延伸审判职能 严格督查社区矫正工作
近日,扬中市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局联合督查全市2015年第一季度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政法各督查组分别对全市各镇(街、区)司法所进行了督查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扬中法院刑庭庭长夏春林参加督查活动。
社区矫正工作是刑事审判工作的延伸,社区矫正工作结果又可以为刑事案件提供审前裁判经验支持。鉴于督查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该院由刑庭承担了这项督查任务。夏春林庭长通过听取各司法所工作情况介绍,与入矫人员面谈,查阅矫正档案等方式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耐心、认真、细致的督查。
在督查中,夏庭长指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通过分类管理的形式,确定严管、普管、宽管等级;运用移动定位系统对入矫人员进行实时定位管控;定期聘请心理咨询师对入矫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并在建立规范档案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夏庭长建议要从四个方面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录入工作。督查中,电子档案存在批量录入的问题比较显著,要高度重视矫正工作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严格落实入矫人员社区服务、教育学习制度。要丰富入矫人员每月不低于8小时的教育学习内容,并注重提高集中教育学习的质量;三是建立特殊类别入矫人员管理制度。要针对入矫人员中存在单亲青少年、智力偏低等类型的人员应该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特殊类别入矫人员管理制度,并定期交流工作经验。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做好司法矫正工作有助于压降入矫人员的重新犯罪率,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有序、高效的进行。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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