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 全力保障登记立案工作顺利实施
  • 发布时间:2015-04-30 00:00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的要求,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立案庭开展了系列准备工作,目前已经基本完成,自5月1日起,扬中法院将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为认真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给立案工作带来的全新变化和挑战,不断提高诉讼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立案庭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立案登记制改革相关精神并积极讨论研究,同时开展了多项前期的系列准备工作,切实保障登记立案工作的顺利实施。
   
    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全面强化诉讼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在立案大厅放置展牌,为当事人能够详细了解立案登记制的概念、立案登记制与立案审查制的区别、登记立案的范围、不予登记立案的范围及登记立案程序等内涵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编印《扬中市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系列宣传问答》,并制作成展牌,为需要登记立案的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南;预备了可供当事人参考的五类案件诉状样本,为当事人书写诉状提供示范和指引;健全了材料收转凭证和登记立案台账,确保当事人诉讼材料被完整登记;制作一次性书面补充、补正材料告知书和不予登记立案的六类案件的释明书,对不予登记立案的明确告知当事人原因或需要哪些补充材料;配备导诉台,安排专人引导当事人进行诉讼;主动推行登记立案延时服务和值班制度,坚持将未办结事项办完后再下班。
   
    进一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立案登记制施行后的首个工作日(即5月4日),将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律师代表和群众代表来法院登记立案大厅监督法院规范化登记立案流程,并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防止不当炒作引起负面舆论,影响法院正面形象。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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