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 稳步实行登记立案 同步设立便民服务区
  • 发布时间:2015-05-05 00:00
 
    5月4日是全国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的首个工作日,当天,扬中法院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相关规定,并邀请部分代表委员、新闻媒体现场监督、观摩立案登记工作。
   
    上午8:00,立案庭工作人员均提前半小时到岗,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党组书记、院长汤国生,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朱亚平带班靠前指挥,亲临现场指导立案登记制改革具体工作。镇江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周国达也在首个工作日专程来到该院,检查指导我院立案登记制工作。
   
    为有效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扬中法院在导诉台由专人接受起诉材料,统一编号,转由各立案窗口办理登记立案手续。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实行登记立案,并出具诉讼材料收据,能够当场立案的做到当场立案,当场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对不能当场立案的,也依法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审查立案。 
   
    为配合立案登记改革的推行,该院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在诉讼服务大厅还增设便民服务区,张贴诉状和申请书样本,为当事人民事(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和申请执行、国家赔偿等提供范本和指引。同时,设立导诉岗,引导当事人到诉讼服务大厅进行登记立案;设立志愿者服务岗,由特邀首席人民调解员朱沪生和值班律师作为志愿者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代写诉状和申请书等服务;设立登记立案宣传展牌,用“问答式”形式宣传登记立案的范围、程序和流程等。此外,该院还全面整合各项诉讼服务职能,大力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
   
    截至5月4日下午3时,当事人申请办理立案39件,法院出具诉讼材料收据39份,当场登记立案38件,当场登记立案率97.44%,立案数比去年同期上升39.29%。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