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部门协调会)
(部署强制执行工作)
(院领导亲临现场指挥)
(汤国生院长深入执行一线)
(检察院派员监督执行)
(政协委员受邀监督执行)
(执行小组各司其职)
(现场警戒)
(强制拆除)
(拆除违章建筑)
9月23日上午,扬中法院在国土、公安、城管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依法执行三茅街道企东村5起非法占地案件,强制拆除13451平方米违章建筑,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
企东村5位村民未经任何部门许可,私自占用16502平方米土地建违章建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市国土局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非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该处罚决定生效后,奚某某等村民拒不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后市国土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非法占地面积大,非法建筑多,被执行人情绪对立,群众上访影响恶劣,此案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法院在立案执行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限期申报财产令,在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时,决定组织力量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前,法院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院长汤国生主动向市政法委汇报案件情况,市委常委、政法委刘永希书记亲自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对强制执行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执行局每周召开局务会,对案件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做好执行预案。执行法官每天奔赴现场实地查勘,并与街道、村委会沟通联系,共同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同时告知拒不履行的不利后果。经过多次协调,5名被执行人自行搬走相关物品并拆除了部分违法占地的建筑物,但仍有部分未拆除。
当天上午6:30,各部门共出动人员150余人、车辆20余辆,对未拆除部分违法占地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院领导汤国生、祝纪网、陈明亲临一线指挥,警戒组、强制组、执行实施组、后勤保障组各就各位、各司其责,迅速进入执行程序。市人大、市政协、市检察院派员监督执行活动。
此次执行高效、果断,法院执行人员宣读执行纪律,对被执行人及家属进行疏导、管控,执法大队清理建筑物室内人员,公安设置警戒线,封闭现场、疏散群众,法警和执法大队人员指挥市政车辆进行拆除。整个执行过程中未出现轰闹、冲击执行现场或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妨碍强制执行活动的情况。前后历时5小时,所有违法占地建筑均被拆除并清理完毕。
强制拆除工作结束后,法院将继续做好被执行人的情绪安抚工作,了解思想状况,随时掌握事态,防止发生反弹。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扬中法院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今年以来,法院加大对拆违、土地执法、环保等一系列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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