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错时出击抓“老赖”
日前,扬中法院充分利用凌晨时间,开展错时执行,取得较好的执行效果,受到申请人的一致好评。
申请人赵某系某不锈钢厂的业务经理。2017年,被执行人朱某至该厂购买不锈钢大门,交了部分款项,尚欠货款12600元未付。赵某按照该厂规定,为朱某代垫货款12600元,后朱某出具借据。但经赵某多次催要,朱某并未按照借据上约定的还款期限按时还款。无奈之下,赵某将朱某诉至法院,经扬中法院审理依法判令朱某支付欠款及相应利息。案件生效后,朱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如果要不到货款,我只能自己贴钱给厂里……”,赵某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朱某东躲西藏,长期在外不回家,承办人一直联系不上朱某本人,但是从未停止对该案的跟踪执行。
经与申请人及时沟通,了解到被执行人朱某偶尔回家,出门也是赶早,所以该院执行局决定此次集中执行行动的第一站就是赶往位于油坊镇的朱某家。清晨5:30,执行车辆从法院出发,5:50执行干警到达朱某家门外蹲守,5:55听到开门声,执行干警立即走上前亮明身份,将正准备外出的被执行人朱某成功拘传,朱某竟诧异地问道:“你们上班怎么这么早?”
6月14日上午5点半,扬中院执行局10余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迅速出发赶赴执行现场,打响了执行攻坚夏季“烤”验的第一枪。
扬中某银行与史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局在立案执行后多次向被执行人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并要求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史某迟迟不予履行。来到被执行人史某在江心经营的垂钓中心后,执行干警及时对现场进行了勘察,了解到史某就躲在垂钓中心里,但是由于垂钓中心与岸边是用木板隔开,执行干警只能站在木板上向垂钓中心内进行喊话,要求史某出来配合执行工作,但史某一直没有给出回应。出于安全考虑,执行干警无法借助有效措施进入垂钓中心,决定暂时收兵。但被执行人史某囿于法律威慑,上班后第一时间来到法院主动提出先履行一部分法律义务。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重点针对小标的案件,成功拘传被执行人2名,顺利执结案件1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件。
来源:扬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