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关系不错的邻居,却因饲养鸡鸭引发矛盾,更差一点酿成群体冲突。日前,记者来到丹阳法院导墅法庭,见证了工作人员巧用问卷调查,平息这场因“鸡鸭案”引发的邻居群体纠纷的过程。
张某与徐某两家房屋东西相邻,关系一直很好。春节后,徐某在自家门口十多平方米的空地上,圈养了30多只鸡鸭。由于鸡鸭棚紧靠张某门前的附房,张某对鸡鸭早晨的叫声,以及饲养过程中的难闻气味十分反感。张某要求徐某不要再饲养鸡鸭,而徐某则称,没有哪部法律禁止老百姓养鸡养鸭,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在村委会的调解下,徐某将鸡鸭棚向南移了几米,情况略微有些好转。但张某仍然认为影响了他家生活。一天早晨,张某再一次被鸡鸭的叫声弄得心烦意乱,气急之下用木棒打死了徐家的一只鸡。徐某见状,召集一帮亲朋好友欲教训一下张某,张某不甘示弱,也请来了一帮亲友。
两家人剑拔弩张,眼看一场打斗将要发生,村委会干部急忙向导墅法庭求助。庭长郑鸽仙二话没说,立即带着两名法官来到现场,让两方冷静下来,并让张某、徐某坐到一起好好沟通,终于平息了现场风波。
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郑庭长先后三次带领承办法官进行现场勘察,充分考虑农村饲养鸡鸭的习惯和村民家居环境的实际,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并进行问卷调查,发放问卷100余张,广泛征求当地群众意见。
调查结果显示,有三分之二的村民认为,虽然徐某的鸡鸭饲养行为本身没有过错,但确实给张家的生活造成了影响,应该考虑到邻里间和睦相处,同时,随意散养鸡鸭,不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
日前,郑庭长带着问卷调查结果,再次让张、徐两家坐到一起,还特邀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经过耐心说服教育,徐某承认自己的行为有不妥的地方,主动表示愿意将鸡鸭处理掉,并拆掉鸡鸭棚。张某也主动赔偿了徐某的26元鸡款,并对当时杀鸡的行为进行了赔礼道歉,双方握手言和。
“法庭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就是要充分体现民意,让当事人知道该何去何从。”郑鸽仙说 。
来源:京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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