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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句容法院法官程时兰的“调解经”
  • 发布时间:2012-02-16 00:00

 

善解千千结

——句容法院法官程时兰的“调解经”

 

  工作20多年来,所办的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例上诉案件,更没有一起上访缠访闹访案件;2011年全年,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75件,其中调解197件,调撤率达到96.5%。这一成绩来自句容法院民一庭法官程时兰。她刚刚被省法院评为全省2011年度调解能手。

  程时兰究竟有何能耐?记者带着疑问走进句容法院。院长陈敏一脸神秘,“她呀,有一套自己的‘调解经’,你还是亲自来看看吧。”

  “把送达当成是一次调解的机会”

  在这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人们已习惯于用QQ、电子邮件进行沟通,法官也习惯于用邮寄的方式送达文书,只有程时兰还是坚持用“面对面”的方式向当事人递送传票。同事们说她太“老土”,程时兰却在打着自己的“小九九”。

  “送达就是调解,不能因为怕麻烦就浪费了这一次宝贵的调解机会。”程时兰说,请当事人当面领取传票,能够对案情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并及时找出矛盾的焦点进行疏导。“这个节点很重要,处理得好,就能以最快的速度将矛盾纠纷化解掉。”

  在承办的很多案件中,程时兰都是通过庭前大量的个别交流而达成了调解协议,既解决了当事人的诉讼困难,又减轻了法院的诉讼压力。当未能找到当事人时,程时兰会毫不隐讳地公开自己的手机号码,请求当事人所在的基层组织以及亲朋好友进行寻找。有时候由于开庭、工作忙等原因未能及时接听陌生人打来的电话,她总是在第一时间回拨过去,以防止漏掉案件当事人的电话,失去一次调解的机会。

  76岁的马老太住在茅山老区某农村,2010年老伴不幸患重病去世,虽然有三个子女,但小儿子一直不承担赡养义务。2011年11月,伤心的马老太将小儿子告上了法院。案子的材料很快送到了程时兰的手中。在初步了解了案情后,程时兰决定亲自上门进行送达。“农村的赡养问题不能简单判决,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否则会留有隐患。”经验丰富的程时兰深知这一点。

  来到马老太的小儿子家后,程时兰了解到小儿子之所以不履行赡养义务,是因为母亲和大儿子住在一起,从来没有给自己带过儿子和做过家务。程时兰从马老太的角度出发,让他理解为人父母的艰辛和无力养老的窘境。经过程时兰的耐心劝解,小儿子最终同意了法官提出的赡养方案,并在第二天早上赶到法院达成了调解协议。

  “你是军嫂,我是警嫂,有相同的感受”

  在庭里,程时兰还承担一个重要的工作,就是参与涉军维权案件特别是军婚案件的审理工作。“很多离婚案件,都是因为军嫂无法忍受丈夫长期不在家而提出的,真正因为感情破裂导致离婚的很少。”身为一名“警嫂”,程时兰对于“军嫂”有着更多的理解和同感,处理起这类案件更能入情入理。

  在审理的多起涉军案件中,程时兰还记得那一起案件:原告王丽和被告李刚是高中同学。军校毕业后,李刚被分配至无锡某部队服役,而王丽也应聘到句容某中学当了一名老师。2007年,两人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婚后不久,两人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可是虽然无锡与句容相隔并不远,但李刚因为工作繁忙每个月只能回来一两次,见少离多使得两人原本亲密的感情得不到交流,随之带来的是两人生活摩擦的不断升级。

  2011年7月,王丽向法院起诉离婚,拿到起诉材料的程时兰并没有立即给正在服役的李刚送达诉状,而是利用王丽休息日时间主动约请其促膝谈心。见面后,程时兰表明了自己也是警嫂,她对王丽说,“虽然我们‘嫂’字前面只差一个字,但我们都知道自己的丈夫在外也是工作的需要,作为妻子的我们在家里很辛苦。”简简单单的几句话,道出了一个军嫂内心的种种酸甜苦辣,一股热泪顿时从王丽的眼眶里流了出来。接着,程时兰又从军人的无私奉献谈到军嫂的生活多么孤单和心酸,从两人较深的感情谈到年幼的儿子……长时间的交流后,王丽决定不起诉。最终,一起军婚纠纷案件被成功化解。

  “既然到了我这,我就要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

  自2010年进入民一庭工作以来,程时兰对审理的每起案件都付出了很多的心血。她说:“既然到了我这儿,我就要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她这么说了,也这么做了。以诚相待,竭尽全力,正是程时兰的调解法宝之一。

  2010年6月,程时兰受理了一起特殊当事人的离婚案件,案件原告和被告都是聋哑人。按照规定,可以聘请手语老师充当翻译。但是程时兰并没有这么做。“一是因为聘请手语老师要当事人自己掏钱,二是多了一个第三人后明显疏远了与当事人的情感沟通的距离,不利于案件的调处。”于是,程时兰决定通过笔谈和双方当事人交流,以便进一步了解案情。每写一句话,程时兰都要让双方认真看一下,直至得到当事人的点头答应,而当事人写完后,程时兰还要认真和他们核对。就这样,笔谈从早上9点一直写到下午一点多钟,写了四五十张草稿纸,直到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达成了离婚协议。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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