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镇江商事审判交流有章可循
为进一步规范对辖区内各基层法院商事审判业务的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商事审判在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规范和调节市场经济秩序、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更加积极有效地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近日,镇江市中级法院出台《关于加强对基层法院商事审判业务指导和加强上下级法院审判信息交流的意见》。
《意见》是在对全市七家基层法院进行走访、调研和全市法院民二庭庭长例会讨论合意的基础上形成,综合了各法院的意见和建议,采纳和吸收了既往的经验做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意见》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关于对口业务指导的方式方法和渠道路径等方面的规定,关于上诉案件改判、发回须遵守的内部操作规程方面的规定,关于审判信息沟通交流和汇总、审判经验总结和推广的渠道和程序方面的规定。《意见》还确定了“庭长例会”、“发改案件交换意见”、“对口业务联系指导”、“审判信息和审判经验交流、总结”等多项制度。
来源:2012年3月1日江苏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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