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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镇江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
  • 发布时间:2012-07-12 00:00

  

     连日来,镇江两级法院通过走访企业、参与创建、发放风险提示等多种形式,认真贯彻落实镇江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积极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精神。

  6月份以来,全市法院共走访了大全集团、万新光学、鹤林水泥、沃得重工、豪斯嘉地产等企业190余家,现场解答和解决各类法律问题300余件次。镇江中院院长茅仲华亲自带队走访了沃得重工等多家企业,和企业家面对面交流沟通。

  各家法院以争创服务小微企业示范点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服务小微企业活动,把镇江中院年初制定的关于为小微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落实到位。

  同时,镇江中院通过对审判实践中多发、易发案件的梳理和总结,从现代企业治理和经营的特点出发,编写印发了《现代企业治理与经营法律风险提示》,送赠企业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经营者。6月份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向企业发放各类风险提示手册2300余册。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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