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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镇江出台《意见》新镇江建设有干头
  • 发布时间:2012-08-21 00:00
 
 
    近日,镇江中级法院出台《关于为更好更快建设现代化新镇江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将法院工作全面融入到现代化新镇江建设工作大局中,积极主动作为,依法高效服务,切实促进镇江现代化建设。

  《意见》共26条,要求妥善审理涉及企业产品结构调整、产业改造升级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案件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现代金融生态建设中出现的各类纠纷案件,妥善审理农业承包、转包、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保障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强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适时在文化创意产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区等设立工作联系点,加大品牌及商标保护力度,服务创新型经济城市建设;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支持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建设,探索建立涉环保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推动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涉民生案件,坚持平等保护原则,注重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全面开展法官进乡镇、社区、企业活动,加大镇江历史文化遗址、遗产的司法保护力度,推动幸福和谐城市建设。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2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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