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背景: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是法院最为常见的案件类型之一,事关涉诉群众的基本权益保障,司法机关一直在不断探索和完善工作举措,从而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2012年9月上旬,丹阳市法院与该市公安局、司法局以及镇江市保险行业协会第一分会联合设立了“丹阳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和诉讼中心”。不同于以往在交巡警大队设立巡回审判点的模式,这个中心主要是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实行集中处理,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丹阳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在视察该中心后,作出了“规范、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评价。为了探究这项便民利民创新工作的来龙去脉,近日,记者走进丹阳法院,深入采访了该院院长卜士凡。
记者:卜院长,据我了解,现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数量在大部分法院都是居高不下的,而通俗的做法是在交巡警大队设立巡回审判点。刚才我参观了你们和多个部门联合成立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保险和理赔中心”,请问你们怎么会想到要设立这样一个中心呢?
卜士凡:一起道路交通案件,要经历事故认定、诉前调解、诉讼程序的鉴定及排期审理、保险理赔的审核等等,这一系列程序走下来,一般需要8到9个月左右的时间。特别是涉及伤残鉴定的案件,有一些当事人在交巡警处理阶段就自行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但却未能在诉前与对方当事人和保险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由此进入诉讼程序。到了诉讼阶段,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往往得不到对方的认可,于是就不得不再次启动司法鉴定程序。这样以来,既延长了办案周期,又增加了鉴定费用的支出,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
而另一方面,一些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公安、法院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流程并不清楚,对法律规定也一知半解,加上精力有限,匆忙之下会与一些代理人签订“风险代理”协议。这些代理人往往会提出免费代理,等拿到赔偿款后再收取一定比例的辛苦费。有的当事人向我们反映,最终拿到的赔偿款与法院判决确定的数额差距过大,当其向代理人询问时,有的代理人就欺骗当事人,说是给交警、法官或鉴定机构请客送礼了。其实,钱都落到了这些代理人腰包里了。这个现象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造成了当事人对司法机关的误解。(下转B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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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在审判实践中困扰法院工作的难题。所以,我们主动会同公安、司法和保险业协会进行协商,讨论如何来从源头上避免这一现象,目的是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负担,打击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违规代理行为。这个设想得到了积极响应,后来就设立了这样一个中心。这个中心主要针对过去道交纠纷处理中存在的一些程序繁琐导致处理周期过长、重复鉴定导致当事人维权成本增加以及部分案件中存在违规代理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通过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记者:您刚才提到“一站式”服务,假设我是一起道交事故纠纷的当事人,我来到中心,我能享受到什么样的服务?
卜士凡:我先介绍一下中心的设置。中心有专门的办公场所,下设登记管理办公室、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办公室、保险公司理赔办公室、交巡警办公室、法医咨询和司法鉴定办公室、诉讼立案和审理办公室等6个职能办公室,公安、司法、法院以及保险业协会的会员企业都有工作人员驻点办公,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立案受理、鉴定专家咨询、司法确认、开庭审理、诉讼理赔等“一站式”服务。
如果当事人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对简单的纠纷,当事人可就法律规定和处理流程咨询相关职能办公室的意见,在得到保险公司的认可后,可以直接办理理赔手续。对于复杂一些的纠纷,如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公安人员可以现场予以解答释疑;对涉及伤残鉴定的,中心专门聘请了法医专家提供咨询服务,如果双方当事人及保险公司都同意专家意见的,则不需要进行司法鉴定;不同意法医专家意见的,则由我们法院司法鉴定科组织双方协商选择鉴定机构。在案件处理方面,有人民调解和公安交警先行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依法进行司法确认;诉前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当场立案、安排开庭审理。如果当事人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则有司法局指派法律援助律师。
记者:中心9月份开始运行,到现在已经两个多月了,您觉得效果如何,有没有达到你们的预期?
卜士凡:从实际效果来看,某些方面甚至超出了我们当初的预期。目前中心已经受理了200余件案件,已结案96件,其中调解89件,不少案件当场履行。这些案件,从中心受理到最终处理结束,平均花费10天左右的时间,较以往大为缩短。
对当事人来说,除了便利之外,中心处理道交纠纷也为他们节省了大批鉴定费用。截至目前,中心受理的200余件案件中,涉及到伤残等级的有92件。这些案件,按照以往的方式处理,都要由一方提出司法鉴定的申请,支付上千元的鉴定费用。但是通过中心的法律释明之后,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法医鉴定专家提出的伤残等级意见而不需要启动司法鉴定的13件,直接节约鉴定费用支出3万余元;通过当事人协商一致选择鉴定机构的47件,避免重复鉴定费用10万余元。我们曾对道交纠纷的鉴定费用进行了初步估计,以我们法院每年处理1500件左右道交纠纷为例,如果大部分案件都能进入中心处理,即使按照每件平均2000元的鉴定费用来算,1000件道交纠纷至少可以节约重复鉴定的费用200万元。
而且这种采取集中化办公的方式,也有效遏制了违规代理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涉案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发放由我院与丹阳市公安局、丹阳市司法局联合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及规范代理告知书》,使当事人清楚明了案件代理的常规收费标准。进入中心后的每一环节,我们都要求工作人员严格审查代理行为,要求当事人或其直系亲属到场,确保代理行为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于违法代理行为一经发现,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勒令停止代理。如果当事人确实困难的,中心则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中心运行两个多月来,已责令改正代理费收取标准的有3起,义务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有22起。
记者:谢谢卜院长接受采访。衷心祝愿这个全新的模式能为百姓、为社会作出更大的积极贡献!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2年11月27日江苏法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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