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 法治惠民
巡回审判,作为一项司法便民制度,其雏形始于抗战时期的“马锡五审判方式”,至今已有60多年光辉历史,一直以来被人民法院广泛运用。
近年来,全市法院以服务和方便群众为宗旨,不断丰富和拓宽巡回审判的内涵与外延,组织法官走进社区村委、田间地头,就地立案、调解、审理、送达、执行和接访,及时解决纠纷、宣传法律……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为使巡回审判工作真正惠及群众百姓,2011年,市中级法院专门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民事案件巡回审判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各法院凡是可以开展巡回审判的领域都应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并明确了巡回审判的适用范围和审判方式,同时加大对巡回审判工作的物质保障,确保巡回审判工作取得实效。
各法院结合自身实际,采取设立巡回法庭、固定巡回审理点和流动巡回审理点相结合的方式,使巡回审判遍及全市的每个角落、各个领域。润州、丹阳、句容等法院在交通管理、劳动仲裁和工会、妇联等部门分别设立专门巡回法庭。润州法院还在“三山”风景区设立金山湖法庭,法官乘巡逻艇巡回办案,为辖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在一些偏远、交通不便、案源较多的地方,各法院通过设立固定巡回审判点,定时、定点开展工作。开发区法院在辖区所有镇、街道共设立了5个固定巡回审判点,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送达法律文书,方便群众诉讼。对于案源不多,但偏远、交通不便或对一些有特殊法制宣传意义的案件,则以流动巡回审理点方式,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纠纷。
丹徒宝堰法庭法官每月定期到巡回审理点接待群众咨询,对一些简单的纠纷进行即时疏导,对需要帮助的群众进行诉讼指导,选择典型案件就地审理。句容法院通过网格化管理,实行法官与乡、镇、村一一联系制度,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目前,全市法院已设立巡回法庭20个,固定巡回审理点51个,流动巡回审理点100多个,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市大部分集镇和村庄的网格式巡回审判大格局。
在案件类型选择上,各法院将赡养、邻里纠纷等法律效果与社会价值取向相一致的案件作为巡回审判的重点,尽可能使巡回审判活动成为倡导优良社会道德风尚、宣传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平台。对巡回审理的案件,尽量避免“坐堂问案”的审理方式,采取“驻点式巡回”与“流动式巡回”相结合、定期巡回办案与不定期巡回办案相结合的灵活方式,多选择在村委会、街道社区办公室、田间地头、居民院落、厂矿企业等场所,尽最大努力做到“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执行和就地法制宣传”。通过巡回办案,放大个案裁判的辐射作用,引导社会主体的行为规范,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法官们还主动送法到企业、学校、社区、部队和单位,制作生动活泼的宣传板块进行流动展出,印发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材料进行广泛宣传。
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巡回审判23467次,审结案件19846件,调解、撤诉16358件。巡回审判工作已经成为全市法院贴近百姓、服务群众、司法为民、促进和谐的一个亮点。(仲苑)
丹阳 一条龙解决交通事故纠纷
今年9月,丹阳法院与公安局、司法局、保险协会在丹阳闹市区联合设立了“丹阳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和诉讼中心”,在这里,法院巡回审判和公安机关、人民调解、法医咨询、保险运输业协会等部门驻点集中办公,为道路交通纠纷的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门诊式流水线服务。
李某驾驶小汽车与王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两车均受损,王某受伤,经医生诊断:右肩锁关节脱位、并伴有轻微脑震荡、额部皮下血肿。今年10月,该纠纷被送到了“中心”,交警鉴定李某负事故全责,法医咨询和司法鉴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凭经验判断若提交鉴定的话,王某伤残等级应为10级。诉讼立案和审理办公室的法官则详细告知当事人此纠纷若按传统方式解决,需要经过的程序和周期以及预知的处理结果。最终三方都同意在中心处理此案,三天后王某就拿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款。事后李某感叹道:“没想到久拖不决的事情在‘中心’三天就解决了,关键是法官的建议让我省去了2000多元的鉴定费,我非常高兴。”
“中心”成立两个月,已经办理案件百余件。两个月的试行,“中心”优势已经凸显:它一站式的服务,简化了处理程序,为当事人节约了大量的精力和费用,特别是鉴定费用,不少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选择鉴定机构,有效避免了重复鉴定;同时,一站式的服务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省去了诸多环节和时间;在道路交通纠纷中日趋严重的违法代理现象也得到有效遏制。(刘丽莎)
扬中法院 家门口审案,很好
11月9日下午,法官冒雨来到油坊镇油坊村,就地公开审理一起排除妨碍案件,辖区内调解主任以及村民共50余人旁听了庭审。
原告龙某与被告勇某系邻居,勇某家的部分树木长在龙家的房屋西边,长期因刮风下雨对龙家房屋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现勇家的一棵树倒在龙家房屋上方,经镇村多次调解无效,龙某遂一纸诉状将勇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砍掉影响到自己房屋的三棵树,并赔偿其房屋损失计2800元。
而勇某认为,龙家也有树木因为台风倒在了自家的自留地上,要补偿其青苗费3000元,对龙某提出的2800元损失不予认可。
在实地勘验房屋以及树木的情况后,法官召集双方调解,开展调解工作。法官从情、理、法三个角度耐心调解,加上调解主任的劝说,原、被告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后各自退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将其倒在原告房屋上的树木进行修剪,并定期修剪超过原告界址的部分;原告自愿放弃要求被告赔偿的诉讼请求。
观看庭审后,一位老大爷说:法官到家门口审案,这样很好。 (于颖 吴磊)
丹徒调解员 围观群众为我们鼓掌
我是丹徒区法院“郭正英人民调解室”的一名调解员,经常和法官一起到各个乡镇去调解案件,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今年11月6日,我们到世业镇巡回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
原、被告都是聋哑人,双方1996年按农村风俗举行婚礼,生有一女。婚后由于沟通不畅且性格不合,矛盾不断升级,现已分居达7年之久。今年10月,女方到法院要求离婚。
法官在接待女方后,邀请我们三位调解员参与这个案件的调解。由于语言不通,我们通过纸笔、发短信等方式进行了沟通。原、被告各执一词,女方坚决要求离婚,男方明确表示不同意。为了妥善处理这个案件,法院启动了残疾人救助绿色通道,减免了诉讼费用,庭长带我们一起前往世业镇,邀请市特教中心的老师到场进行手语翻译,并请妇联干部做工作。
11月6日上午,法官和我们调解员又一次来到世业镇,对该案进行再次调解。看热闹的群众将原告家的小院子堵得水泄不通。做调解工作时,有的群众拉着男方手说:“你老婆都七年不回家了,离了算啦。女儿已经大了,她愿意跟妈妈生活你也留不住,就随她去吧。” 还有热心的村民对我说:“这个女的好多年不回家啦,女儿的抚养费她一点都没出过,现在她要离婚,肯定要给男方一点补偿啊。”
最后,在法官和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离婚,女儿随母亲生活,女方也愿意对男方进行适当补偿,以弥补多年来男方对女儿的辛苦抚养。调解成功后,围观的群众不约而同地为我们鼓起了掌。(罗春梅)
开发区法院 将法庭开在田间地头
“法律也管泼粪的事?”村头一位70多岁的大爷一脸不解地望着开发区法院的吴法官,庄基村的谷场上又摆起了3张长桌,法官、书记员、原被告的席卡一一摆放好后,一个简易的法庭就此搭成,即将审理一起民事侮辱侵权纠纷案件。
昔日好友邻里却因土地承包多次闹别扭,冲突加剧最终酿成大错,李某将向他泼粪的王某告上了法庭。为化解两人矛盾,教育村民依法维权,开发区法官吴强决定将法庭搬到村里,开庭当天全村人都在旁听席上听法官释明法理。庭审中,吴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讲法律、讲道德、讲人情,最终促使被告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场向李某真诚地道歉,表示愿意赔偿李某1000元。调解结案后,村民们纷纷围着法官和书记员咨询法律问题,现场还调解了几起纠纷,重建和谐同村邻里关系。
为把巡回审判工作打造为司法为民和诉讼服务的品牌,2012年,开发区法院再创新思路,完善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审判主动服务的工作,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利用先进网络设备,通过远程电子签章系统加盖法院印章,现场送达法律文书,提高司法效率;施行法官分片区普法答疑,将法庭开在村庄社区、田间地头,让法律住进群众心里。 (兴园)
来源:京江晚报2012年11月27日法苑专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