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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
  • 发布时间:2013-01-29 00:00

 

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

——镇江市法院立足源头治理化解涉诉矛盾

  

  多年的实践经验证明,群众工作做得好,许多矛盾就能解决好。“带着感情去做群众工作,把源头综合治理落到实处。”镇江市中级法院院长茅仲华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

  正如茅仲华所言,2012年,镇江市两级法院以开展“对标找差、创先争优”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力争矛盾纠纷在一审程序内彻底化解,把影响和谐稳定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

  在两级法院法官们的努力下,不久前,镇江中院连续第二年被省高级法院表彰为“全省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

  1.2万余起纠纷诉前分流

  2012年5月2日清晨,茅仲华早早来到镇江市信访接待中心,提前做好信访接待的准备工作。从上午9点30分到中午12点30分,来访群众一个紧接着一个,他们有的是老上访户,有的则是从外地赶来。茅仲华没有片刻休息,他一面耐心听取群众的诉求,认真解答有关法律问题,一面及时与共同接访的其他同志商量解决办法。上访群众进门时虽是怒气冲冲,出门时就已情绪缓和,有的还连声道谢。

  从2011年开始,镇江法院开展了“争创无涉诉信访法庭、争当无涉诉信访法官”活动。面对比较严峻的涉诉信访态势,两级法院在“双争”活动中敢于“碰硬”,院领导带头包案下访,化解信访难案、老案,同时做到“三个必去”,即群众信访多的地方必去,工作推进有难度的地方必去,可能引发越级访、集体访的地方必去。仅2012年,茅仲华个人就公开接访140人次,批办群众来信420余封。

  翻开《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深入基层下访工作办法》可以看到,全市法院都要求建立院庭长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和重点约访制度,院、庭长每个月到信访窗口接待一天,基本做到每个工作日都有一名院、庭长在信访窗口接访。“群众在镇江中院的官方网站和镇江市信访局官方网站上,都能查到镇江中院院、庭长接待日的具体人员、时间安排预告。”中院立案庭副庭长吴晨乡告诉记者,在中院内部局域网上,会定期公布领导接访处理情况,并按流程及时进行交办、督办。  

  由院领导带头,镇江两级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设,主动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组织对接,力争在诉前分流案件、化解部分涉诉纠纷。全市法院还进一步细化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衔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为建立以法院为主、各有关方面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处机制提供制度保障。

  据统计,2012年,镇江法院共有12744起矛盾纠纷进入诉前调解,使各类矛盾纠纷通过不同化解方式实现有效分流,控制了进入诉讼的案件数量。两级法院充分调动法院内外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的解决,民商事案件调解率为54.74%,同比上升9.89个百分点。

  198个民意联系点深入基层

  人民法院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茅仲华告诉记者:“这就要求我们要围绕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大局能动司法,要着眼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主动作为。”

  镇江两级法院在立案窗口和人民法庭均设立调解工作室,还与工会、妇联、工商、卫生、劳动仲裁等机关、部门建立完善了诉调对接机制。他们注重沟通民意完善便民措施,在全市镇村、街道社区设立198个民意联系点。通过公开投诉电话、聘请特邀监督员等措施完善监督制度;通过推行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网络发言人等科技手段,进一步增强司法透明度。

  2012年6月,镇江中院机关党委书记史玉林、京口法院副院长陈林在民意联系点分别约见了两信访老户华某和陶某。史玉林就信访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翔实的法律释明,并耐心做息访息诉工作,针对信访人的要求及实际困难提出了解决方案。两名信访人对法院两级领导的约谈及对信访人问题的重视表示感谢。

  如今,两级法院共设立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巡回法庭21个,固定巡回审理点52个,全年巡回审判29725次,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市大部分集镇和村庄的网格式巡回审判大格局。积极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在乡镇、街道、社区设立88个诉讼服务站,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扬中法院积极争取扬中市委、市政府支持,将诉前调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丹徒成立全市法院系统首家以调解员个人姓名命名的调解工作室,主要负责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民事纠纷和未成年犯帮教等社会矛盾的调处。开发区法院丁卯人民法庭在辖区聘请百名老年人民调解员,为群众参与司法提供了平台,也增强了司法亲和力。

  36年信访“骨头案”服判息诉

  案件裁判做出后,当事人或是因为对法院认定的事实不服、或是对法律的不熟悉、或是对裁判说理的不理解,甚至就是为了争一口气而上诉、申诉。为此,镇江中院在全市法院系统建立健全了一整套的判后法律释明和案件评查机制,一方面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法律和裁判文书;另一方面也及时发现和纠正个别案件存在的问题。

  2012年7月6日上午,74岁的陈老汉和子女带着一面锦旗来到镇江市丹徒区法院信访接待室,坚持要求向张蕾院长当面表示感谢。

  原来,陈老汉祖父于1942年将房屋出典给巫某,典期15年,期满未回赎。陈老汉于1976年起诉要求回赎房屋,案件经丹徒区法院和当地公社、大队、生产队调解,陈老汉父亲和巫某、柏某达成“典半折屋回赎”处理协议。丹徒区法院于1977年5月18日下发民事调解书。后陈老汉以当时未同意“典半”方案为由,要求将全部房屋回赎,进而数年进京申诉和上访,并要求法院赔偿其损失35万元。案件经镇江中院、省高院核查均驳回了陈老汉的申诉。可性子耿直的陈老汉怎么也想不通,于是36年来反复不断进京上访,从壮年到老年,虽已年老多病却坚持声称:“只要我有一口气在,就还要到北京天安门上访。”

  2012年3月,张蕾新任丹徒区法院院长后,陈老汉又一次到丹徒区法院反映情况,正遇张蕾值班。她一方面安慰陈老汉,承诺尽力帮助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及时向区党委、政府、政法委汇报,寻求化解矛盾的方法。

  之后,法院和陈老汉所在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几次进行联席会议商议解决方案,并多次对陈老汉进行息诉教育、法律释明工作。针对陈老汉目前生活确实十分困难的状况,区法院和当地镇政府多方筹措资金,对陈老汉予以适当救助,同时妥善处理其生活上难题。

  一起长达36年的进京信访“骨头案”圆满得到解决。陈老汉诚心地表示:“法院对案件和我36年进京上访的处理深得人心,我死而无憾,今后绝不上访!”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3年1月29日正一版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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