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丹阳优先执行拖欠89名职工工资案
1月28日上午,89名职工在丹阳市法院足额领取了企业拖欠的工资款220余万元。
2012年7月底,丹阳市金陵针织厂停产歇业,投资人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企业除了拖欠巨额债务之外,尚拖欠89名职工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220余万元。89名职工经过劳动仲裁后,依旧未能领取到企业拖欠的工资款,遂向丹阳市法院申请执行。
除了89名职工的劳动报酬纠纷,本案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原告也陆续向法院申请执行,涉及的标的金额巨大。丹阳市法院确定优先执行职工工资,并将案件集中由一名法官负责。执行法官在经过两个多月的库存产品及原材料的清点、资产评估和拍卖之后,最终执行到位230余万元,其中的220余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剩余款项将用于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3年1月28日2版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