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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镇江法律拥军常态化
  • 发布时间:2013-04-09 00:00

 

  本报讯 为深入推进涉军维权和法律拥军工作,近日,镇江中级法院结合全市审判工作和双拥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2013年法律拥军工作的实施意见》,法律拥军工作做到早部署、常态化。

  据介绍,《意见》要求全市各法院牢固树立“维军权、解军难、稳军心”的法律拥军理念,坚持“三优四快”原则(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及时审理好涉军维权案件,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根据《意见》的要求,各基层法院将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培训、法律咨询活动,组织观摩涉军案件庭审,开展“法院开放日”、“军营一日行”等活动,为广大军人军属学法用法提供服务,将法律拥军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并通过开展邀请法律拥军工作站联系人和部队特邀调解员参加镇江中院举办的相关法律业务培训和国防教育等活动,继续推进“军官法官互学,军营法庭互动”共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镇江两级法院立足现有条件主动作为,积极创新构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崭新平台与有效载体,为广大驻镇官兵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基本实现组织机制健全、保障措施落实、司法救助到位、涉军案件结案四个“百分百”,涉军维权和法律拥军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3年4月8日江苏法苑A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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