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下午,镇江法院“4·26”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活动在丹阳法院后巷法庭拉开序幕。
“易庭长,我们是替国外客户定牌加工的企业,帮他们做产品,是否会构成侵权?”一家从事外贸加工的公司老总提问。
“你们厂家应该尽到一定程度的注意义务。即要求审查委托方的相关权利证书。对方是否为商标权利人或者被许可使用人,如果是,加之产品全部外销,可以判不侵权。”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庭)庭长易小辉回答。
这时,有个老板问了一个特许经营的问题。易小辉提高了声音:“你首先要判断是什么权利,依据授权的性质看看自己的许可范围,别人如果侵权,就可以依据授权要求对方停止,再不行只好告到法院。如果这个你都弄不清楚,做生意的时候是很容易上当吃亏的。这么大的企业,作为负责人,平时你得多补补这方面的知识啊。”见到这一幕,在场的30多名企业老总、高管、法务工作者都笑了起来。
前天下午两点半,记者走进市中级人民法院易小辉的办公室,他正埋头整理着“4·26”知识产权日开展集中法律咨询的有关资料,桌上放着“4·26”宣传展板的小样,以及凝聚着他的汗水和心血的最新发布的2013年《镇江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一沓法律文书正等着他修改和签发。匆匆与记者打了个招呼,他又转过头去对一位年轻法官说:“明天庭审中要仔细聆听,善于迅速抓住双方争议焦点,你看这个案子,如果你从这里入手……”
在易小辉的办公桌上,记者见到了一本厚厚的记录本,上面写着“纪事”。易小辉说,这是自己平时的一些工作偶得,征得同意后,记者打开看了其中一篇,里面有这样的文字:“在廖公一丝不苟的笑容和严格要求之下,每周两次的英文写作锻炼了全班三十个学员的文字功底和法学思维。记得发了作业后,我们都会偷偷比较一下给的分数,虽然我的作业乏善可陈,高分不多,但是却一连得了额外的两个证书:发言最多的证书和最有价值的提问证书。对于后者我经常自问,自己的问题是最有价值的吗?……纠纷在生活中生成,对生活精髓悟道,方可解疑析惑。前提是我们全体法律人必须具备对生活本质的洞察和驾驭,共同探究美好,向往美好。”
易小辉曾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开选拔派送至香港城市大学攻读英美普通法专业,任该届法官班班长,获硕士学位。据了解,这些年,我市知识产权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从最初的几件、几十件到现在的一年五六百件,尤其是大案难案上升明显,很多案件存在涉外法律关系和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交织,技术性强,权利冲突明显,权利界限模糊,判决说理不易的特点,对知识产权法官的法律素质、学习能力和协调技能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2年,我市有两个案例入选“全省知识产权十大经典案例”,易小辉主持工作的中院知识产权庭被授予“无涉诉信访先进单位”称号,他自己也被省法院表彰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维护稳定工作先进个人。
来源:镇江日报2013年4月26日方圆法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