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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镇江开发区率先网晒裁判文书
  • 发布时间:2013-07-23 00:00

 

    7月16日,当事人马某与李某发生合同纠纷,输了官司,判决书不久就被晒到了网上。马某表示,虽然输了官司,但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阳光司法”的做法让自己心服口服。

  裁判文书网上晒,这是开发区法院推进司法公开,接受多方监督的一项新举措。记者了解到,2012年,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同年11月,该院制定了裁判文书上网管理规定,要求除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等案件的裁判文书外,一律实行上网公开,2013年上网比例不低于50%,从2014年开始不低于80%。

  镇江开发区法院院长高国华告诉记者,网晒裁判文书,一方面实现了司法公开,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另一方面法官裁判能力也迅速提升。

  “以前怕出错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但通过去年试行,现在制作裁判文书更加认真、谨慎,自信心也更足了。今年我办结了565件案件,已经80%上了网。”承办马某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官曹涌说。

  截至目前,仅半年时间,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就上网裁判文书1900多件,未接到任何反映裁判文书的问题。为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该院还每季度对上网情况进行通报,并将上网结果纳入对各部门考核、对法官业绩评估,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3年7月18日正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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