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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镇江 网络发言人搭建沟通服务桥梁
  • 发布时间:2013-07-23 00:00
 

    7月4日下午,一名网民在镇江论坛“市法院”版块发帖提问:“收到传票,上面有个查询密码,怎么用?”虽是休息日,这个帖子很快就被“网络发言人”收集到,并很快给发帖人以满意的回复。

    2009年初,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依托当地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的“镇江论坛”,明确专人作为网络发言人,在子论坛“市法院”版块对网民提出的涉及镇江法院的意见和建议实行在线处理和回复。

    网络发言人是法院司法公开的重要途径,积极回应和认真解答网民提出的关于法院工作的各种问题,对于收集了解民意、服务保障民生,树立良好司法形象、维护司法权威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镇江中院党组针对此项工作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镇江论坛”在线回复工作的意见》,要求中院各部门、各基层法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依照及时性、准确性、导向性、亲和性的原则进行回复。镇江中院成立专人小组每天登录“镇江论坛”,发现涉及镇江法院的网民投诉、意见和建议,在网民发帖3小时内先做出初步回应,并即时填写《受理单》,交由院领导批示,再根据批示交本院相关部门或相关基层法院处理,3日内作出书面回复并由网络发言人上网回复网民。

    镇江中院宣传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网络发言人回复的虽然是个体问题,但由于提问和回答的过程是完全公开的,个体实际上就成为了群体的代表。因此,回复的语气和方式以及内容都要经过反复推敲,既要亲切,又要有理有据。回复的时间越及时越好,要让网民感觉到对他意见的重视,对他所提问题的“上心”。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及时公开了,透明度增加了,怀疑就少了。

    针对一些当事人将个案中争议的焦点问题拿到论坛上,把网络当做阐发利己观点的平台,“对待这样的发帖,就要问清是什么案件,哪个业务部门或哪个法院审理的,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公开案件的有关事实,让关注这个案件的网民对法院的处理结果或处理过程接受和认可。”网络发言人介绍,“有的发帖是因为法院裁判未能达到其预期的目的,上网发帖宣泄个人情绪。对于这样的网民,在其发帖后往往及时用亲和的口吻进行回复,并按照办理程序及时交由审判组织处理,或协调当面对其进行法律释明,告知其法律救济途径。”

    “网上反映问题,网下解决问题”,这是镇江中院院长茅仲华对网络发言人工作的要求。采访中他认为,法院通过网络媒体推进司法公开,要逐步淡化法院“先进秀”、“风貌秀”,不断强化审务信息公开,让老百姓获得实实在在的司法服务。2011年初茅仲华任镇江中院院长,即对“互联网站”这一沟通了解民意、解决实际问题的平台非常重视,他要求网民每一个新帖发出后,中院宣传部门要在第一时间报送给他,以便及时了解回复。

    网民“海上月”是一件破产案件涉及单位的职工,关于该破产案件,“海上月”作为职工代表给“市法院”网络发言人发过数次问题帖,询问过一些法律问题和案件具体问题。今年6月17日的发帖中,“海上月”写道:“茅院长,您好。感谢您及贵院对我公司职工的提问都给予及时回复。我公司职工上次反映的相关情况贵院是否已核实?是否还需要相关资料?……”知悉该贴,茅仲华当天批示:“请纯钢院长(分管副院长)、绍祥庭长阅(相关业务庭长),民二庭承办人主动联系发帖人,畅通反映渠道,做好释明工作。”

    “网民关注的是,把事情反映给网络发言人之后,法院会不会及时去关注他们的问题,通过什么样的方法和手段去解决和反馈问题。经验告诉我们,约他们见面,面对面沟通,是较好的解决方法。跬步千里,这一过程看似平淡细微,正是法院形象乃至法律的权威得以进一步树立的过程。”茅仲华如是说。

    记者获悉,镇江中院网络发言人制度执行四年半来,已经成为镇江法院与市民群众沟通、互动交流的良好平台。截至日前,网络发言人已回复网民提问931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率达到100%。镇江市两年一度的网络发言人工作评比中,镇江中院连续两次被评为“镇江优秀网络发言人单位”。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3年7月23日07版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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