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划出心中的“绿光”
十一月的天气,但还带有一丝秋天微弱的气息,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余波、书记员马贞珍走进了镇江市看守所,他们要在这里为被告人王某上一堂特殊的“法律释明课”。
王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润州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建议量刑三至十年。
“现在和你送达起诉书,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你有什么想法吗?”余波温和而不失威严的询问被告人。
王某低头不语,更没有眼神和语言的交流。
拥有有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马贞珍通过自己的心理专业知识马上判断出,王某属于双相障碍,此时,他更需要心理疏导。通过事先了解,王某因家庭条件差,一直存在强烈的自卑心理,长期压抑,几次自杀未果,后决定以杀死他人而获得死刑的方式来了解自己的生命,终而导致走上犯罪道路。
“你的心情我们能够理解,家庭条件不好的人很多,这不是什么难为情的事,你年幼孩子和年迈的父母都在家等着你,希望你早日回去。”马贞珍真诚的说。
王某此时抬起头来,慢慢地开始有了交流。通过长达半小时的心理辅导,最后这位1米8的汉子眼含忏悔的泪水,写下了“我自愿认罪,重新做人”的话语。
今年以来,为了让每一位当事人理解、服从并自觉地履行法院的裁判,该院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发展了“判前释明、判后答疑”机制,成功从被告人低沉、阴郁的心中划出一道明朗的“绿光”。今年以来,该院已对140多名被告人进行判前、判后释明,其中无一人提出上诉。
来源:江苏法制报11月19日B版审判纵横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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