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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日报:丹徒法院:三优先原则选好人民陪审员
  • 发布时间:2014-04-14 00:00

 

  人民陪审员也被称为“不穿制服的法官”,是法院与群众的纽带,能够提升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同感,在司法实践中也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日前,丹徒法院宝堰法庭在人民陪审员推选中,按照“三优先”的原则即有调解工作经验的优先、有妇女工作经验的优先、热爱陪审事业的优先,将主要甄选对象集中在乡镇干部中,发挥其有着丰富的调解经验,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并且擅长与人民群众沟通等特长,目前共推选了13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以进一步实现司法为民、促进司法监督。

 

 

 

 

来源:镇江日报4月14日第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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