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手机报:京口法院强化院庭长信访接待责任落实
日前,京口法院出台了《院庭长信访接待工作规则》,规定负责值班的院庭长应按时到岗到位,规范着装,文明接访,因故不能按原定日期接访的,需提前3天在网上公布调整后的日期。院庭长对当事人反映的信访事项应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不能及时处理的,应作出书面处理意见,转负责部门办理。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信访件,由院长牵头,召集分管院长、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案件承办人共同研究处理方案,办理结果由院长指定部门直接答复信访人,并报信访办备案。进一步强化院庭长信访接待责任落实的制度。
来源:新华手机报201409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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