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想起去年一起案件的当事人郭老太,现在的她过得好么?4个儿子是否继续履行赡养义务?我准备去看看她。
还清晰地记得那是去年7月份,一男子来到我的办公室,擦着热汗急匆匆地对我说道,包法官,我要以我母亲的名义告我三弟,他现在不愿履行赡养义务。
男子口中的母亲,就是郭老太。在交谈中,我了解到这起赡养纠纷案件的前因后果。4个儿子因赡养89岁的母亲产生纠纷,因三儿子王三身体健康原因,至今未婚,2012年年初,老人的儿子王大、王二、王四3人对父母赡养问题达成协议:父母赡养问题由3人负责料理每月日常生活,每月农历十五日交接。后因拆迁,王三分到了房子,郭老太有时亦去王三家生活。2013年初父亲去世,因父亲去世后母亲补助费用的问题,儿子间产生矛盾,老人在王三家居住到期后,王四未及时去接,王三遂将母亲送至村委会,村委会、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王三认为,之前签订的协议已约定由另外三兄弟轮流照顾,其因身体原因,不应赡养,但王二、王四不同意,后王大以母亲的名义起诉王三,要求其赡养。
起诉后,我来到郭老太处详细了解情况。当了20多年的法官,看多了一些场景,本以为会练就一副“铁石心肠”,可看到这位头发花白、瘦骨嶙峋的老人神志不清、卧病在床时,我的心还是被深深触动了。已逾耄耋之年的老人,本该是儿孙承欢膝下、安度晚年的时候,却无人问津,无处落脚,这是何等的让人心痛。
面对急需赡养的老人和其膝下4个相互推诿的儿子,我立即组织当事人调解。调解现场,4个儿子各执一词,争论不休,互相指责,谁也不肯吃亏。看到这样的情况,我让他们都冷静一下,听听我的想法。
我告诉他们,我的母亲和他们的母亲一样,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农村妇女,勤劳朴实,一辈子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整日面朝黄土背朝天地劳作,供我们上学。以前感受不到母亲的伟大,等到自己当了母亲之后,我更能体会到作为母亲对于孩子那种无私的爱以及养儿育儿的艰辛。如果我母亲有需要,我可以说一定会尽我所能地满足她。现在我就一个儿子,拉扯他长大已觉得不容易,更何况老人要养育他们四兄弟,都已经为人父母,个中艰辛大家都明白,并让他们想想,人都有老的一天,以后自己的孩子不愿赡养他们,又该做何感想?
我的一番话,让原本吵闹的四兄弟都沉默地低下了头,久久不语,空气如同凝固了一样,我就这样静静地看着他们。许久之后,四兄弟陆续开口,表示愿意各退一步。四兄弟经过认真商量后,都同意继续赡养老人并愿意执行新的调解协议。
阳光下,看着这四兄弟搀扶着老人走出法院大门的身影渐行渐远,我的眼眶也湿润了。“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莫让父母再痛心流泪,也别让亲情成为一种等待的遗憾。
而这次,当我走到郭老太家门前,听到满屋子欢声笑语,看到儿子正在细心给老人喂药的场景时,我没有走进去,因为我不想打扰这温馨幸福的气氛。明媚的阳光暖暖地洒在我身上,我的心情和这天空一样晴朗。
在办案的这几年里,我愈来愈体会到像这种赡养纠纷案,维护亲情是第一位的。一纸判决解决的只是一时的争执,而无法弥补亲情的裂痕。在办理这类案件时,一定要深入了解案情,沉下心来,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推心置腹,调解过程中做到耐心、细心,让他们心平气顺,父母子女和、兄弟姐妹和,家庭和,达到案结事了人和,才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也让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法官这份职业的崇高和对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
来源:《镇江日报》 2014年10月20日 第05版 法苑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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