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句容法院落实差旅费报销规定
近日,句容法院在认真学习《句容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作出补充规定,进一步强化该院差旅费报销管理。该补充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事项、出差人数和天数,实行一事一报,不得累计报销,也不得分次分人报销。出差归院一月内,凭出差审批表及相关票据到财务室领取差旅费报销单,经财务审核后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签字方能完成报销手续。
来源:《江南时报》2014年11月27日D版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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