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日报:“边控令”讨回劳动报酬
“‘边控令’真是‘执行利器’,保障民生很管用!”近日,在丹徒法院执行局举行的农民工工资发放仪式上,年轻的执行法官吴俊猛深有体会地说。
今年5月,新分到手里的5起执行案件引起了吴俊猛的注意。这是一批拖欠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老吴等5位民工在丹徒区某化工公司打工,可一直没有领到工资。他们结伴来到丹徒法院,起诉要求公司给付欠薪3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公司依然没有履行,焦急的民工们只得申请执行。等到吴俊猛多方查询公司财产时,才发现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濒临倒闭,已无可执行财产。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印度尼西亚籍,近期即将回国!一旦离境,法院将很难掌握其行踪和可供执行的财产,民工兄弟们的合法权益将如海底捞针般难以维护。
丹徒法院决定根据民工们的申请,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下达“边控令”,限制其出境。按照今年10月江苏省高院与省公安边防总队签订的《网络集约边控“点对点”平台的协议》的规定,该院执行指挥中心第一时间就将限制出境申请及相关材料逐级提交给省院执行指挥中心。因“边控措施”审查程序非常严格,民工们提供的被申请人的英文名字拼写有误,导致申请未能通过审核。吴俊猛赶紧通过各种途径再三查询确认,纠正了姓名谬误,通过了审核批准。省边防总队通过边控平台收到材料后,当日即采取布控,并将“边控令”发布至全国出入境口岸。高效布控后,无形的防控网已织就密布,张罗稳妥,吴俊猛悬着的心才略微放下。
“边控令”生效后,吴俊猛就通知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控对象闻知此事后,认为禁令只是一纸空文。吴法官耐心地向法定代表人解释中国法律,并向其发送边控相关规定及边控案例,他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开始冷静思考。吴法官趁热打铁,晓以利害,反复做思想工作,急于回国的他终于同意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给付义务。案件最终圆满执结,民工兄弟们终于领到了执行款。
来源:《镇江日报》2014年12月5日第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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