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扬中转作风葆清廉
近日,扬中法院执行局林星法官收到一个未署寄件人姓名的红色信封。打开信封,是一张面值一千元的购物卡。林法官立即将信封上交于纪检监察室,并希望监察室能够协助将信封退还给送信人。
经查验,信封内除了装有一张面值1000元的商场购物卡外,还有一张价值1688元的螃蟹提货券。监察室对上交物品进行登记后,安排人员寻找送信人以便原样退还。经调查,送件人将该信封交到门卫保安手里就匆忙离开,未表明自己身份,而信封上除了写有林星法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外,也无任何其他线索。在无法清退购物卡和礼品券的情况下,监察室将如数上缴。
在新年伊始这一拒腐防变的重要时间节点,该院正式启动了以“讲纪律,转作风,葆清廉”为主题的廉政集中教育月活动,通过廉政宣誓、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集中上廉政教育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评选原创格言警句等形式,强化干警自我约束能力,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5年1月16日第A06版审判纵横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