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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镇江法官王丽荣获省“青年五四奖章”
  • 发布时间:2015-05-05 00:00
 
    5月3日,团省委、省青联决定,授予句容市法院下蜀法庭庭长王丽等10名同志第十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据了解,王丽是全省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官。

  王丽出生于1980年11月,大学毕业后被安排到人民法庭。她将耐心、细心和将心比心的“三心工作法”贯彻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用温情、柔情贴近百姓、感动百姓。2008年以来,王丽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169件,每年结收案比均达100%,无一超审限或不合格案件,无一上访案件。她积极运用大调解网络,采取巡回法庭审判方式,近三年成功调处案件近500件。王丽曾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优秀法官、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江苏最美法官、江苏省优秀法官等奖项。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5年5月5日江苏法苑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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