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4日实际是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第一个工作日。上午,记者来到镇江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该院院长茅仲华等法官,已在中心内接受咨询和受理案件。记者从镇江中院了解到,当天案件立案并没有出现大幅增长情况,当天首起受理的是镇江市民严某起诉丹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一案。
4日上午9时许,记者到达镇江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时,茅仲华院长等正在接待、回答咨询者的提问,镇江市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到场参观。当天,镇江中院的多名院领导,分赴镇江下辖的句容、扬中等各联系点基层法院,进行现场督察。中心内的大屏上,则不时连线视频,转换播出个基层法院接受立案的现场情况。
镇江中院立案庭副庭长朱智玲告诉记者,上午8点40分,法院接待了第一个要求行政诉讼的当事人。镇江市民严先生因为一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镇江润州警方给出不予受理的处理意见,后他到镇江市公安局复核,镇江市局也维持不予受理。严先生据此起诉镇江市区两级公安机关。但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此案的级别管理权应该属于基层法院,故此他们让严先生到镇江润州区法院起诉。经过法官释明,严先生带着材料离开中院。
随后,镇江中院还举行了立案登记制度实施新闻发布会。该院副院长吴猛表示,立案登记制度实施后,法院的立案门会开的更大,所有的基层矛盾和纠纷都会流进法院来,基层法院的负担会更重。除了立案方面,还有后续的审判和执行。但他表示,他们会“尽快适应,并会做的越来越好”。
记者了解到,据镇江市中院立案庭统计,截止4日下午4时30分,镇江全市法院共接受诉状和申请书194件,当场登记立案的有192件;其中,等候立案2件,不予立案0件。
不过,4月27日也就是上个工作日,镇江全市法院共接受诉状和申请书236件,当场登记立案的有236件。也就是说,4日立案并没有出现大幅增长的情况。
来源:《扬子晚报》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