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润州法律指导社区矫正
日前,镇江市润州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会。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刑事法官赵梅受邀,就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为切入点,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
就审判实践中,法院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对拟判处非监禁刑的被告进行审前社会调查时出现的问题法官进行一一剖析和解答,并就相关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对策和建议。同时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就审前调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进行交流和沟通,对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难题达成一致,给出解决方案。
社区矫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社会职责,该院历来将五类人员(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监外执行)特别是未成年人罪犯的教育、引导、矫正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一方面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的配合协作,确保“审”、“矫”工作无缝衔接;另一方面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人员积极采取法律措施,为社区矫正提供法律保障。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5年5月22日B版审判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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