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济报:扬中法院网络直播院长开庭办案
近日,扬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汤国生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破产撤销权纠纷案。该案的审理过程在江苏法院网全程实时同步网络视频直播。
原告甲公司诉称,其与被告乙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对甲公司的相关设备进行了交易。但是该行为发生在甲公司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且交易价格明显低于设备的价值,应属于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甲公司认为该笔交易侵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要求法院撤销双方之间的交易行为,并依法确认双方之间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这一交易行为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情形”。汤国生在审理过程中,有序指导原、被告进行举证、质证并认真听取双方辩论意见及最后陈述。经过一个小时的庭审,鉴于案情复杂,合议庭决定另行择期宣判。
去年以来,扬中法院将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作为一项刚性任务,自该制度推行以来,该院院庭长办理各类案件数量超过200余件。院庭领导带头办案,不仅为一线法官树立了标杆,也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频频点赞。
来源:《江苏经济报》2015年6月6日第A02版:都市圈·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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