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江晚报: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同比增加明显
今天是“世界环境日”,也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个世界环境日,昨天,市中院召开专题发布会,介绍今年以来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最新情况。
截至6月4日,中院、京口法院、丹阳法院受理的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共31件(含旧存9件),审结21件,其中刑事案件8件、民事公益诉讼1件、行政非诉执行审查12件。
记者注意到,市中院受理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4件,较去年1件明显增加。具体来看,涉及非法电镀导致的环境污染2件,非法炼油导致环境污染1件,非法倾倒树脂眼镜镜片粉末导致环境污染1件。同时,法院还审结民事私益诉讼上诉案件1件,为装载危险物质的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危险物质泄露污染周边群众18户,此案的审理有效保护了被污染侵权居民的合法权益。
市中院副院长章纯钢表示,针对公益诉讼,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不断研究创新工作机制。一方面,当地环境保护机关以案款负责委托、监督专业机关进行环境修复,并将修复结果书面报告法院;另一方面,法院通过网络、媒体等方式公开裁判(调解)内容,由当地基层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环境修复工作,真正实现环境公益诉讼的目的。
来源:《京江晚报》2015年6月5日A4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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