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济报:扬中法院院领导带头办案
5月27日上午9时,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在扬中法院4号法庭开庭,坐在审判席上的法官是该院院长汤国生。据悉,2015年来,扬中法院改革审判委员会职能,限缩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要求审判委员会委员亲自担任审判长办理案件,并专门出台了《扬中市人民法院关于院长、庭长办案的实施意见》,明确院长庭长办案基数。今年1至5月,院、庭长参与审理案件652起,其中院领导41起。
来源:江苏经济报 2016年6月1日第B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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