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扬中集中清理执行案款
近日,扬中法院召开执行案款清理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本次执行案款清理活动的范围及目标。
据悉,本次开展集中清理活动的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经收取但尚未发放的执行案款,及时执结一批积案,对不能发放的案款进行规范管理,彻底清除历史包袱。会议指出,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流程,规范案款流转程序,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确保理清底账、不留死角、全程留痕,实现执行案款流转与发放的透明高效。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6年6月14日第A06版:审判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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