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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镇江创新新闻宣传增强传播力
  • 发布时间:2016-12-07 00:00

 

 

  12月5日,镇江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各基层法院分管领导、宣传部门负责人及中院新闻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镇江中院副院长吴猛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法制报》副总编辑吴锦铭到会就新闻写作的相关要点与宣传部门同志进行了交流。中院新闻处处长沈荷主持会议。

  吴锦铭以“新常态下如何开展法院新闻宣传”为题,立足司法改革、新技术不断革新、社会矛盾进入多发期的新背景,讲解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建议大家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要留心新闻素材,要有善于发现新闻的眼睛。他重点阐述了在宣传工作中如何抓重点、亮点和热点,并详细讲解了新闻报道的写作技巧。

  吴猛简要回顾了2016年度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并对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他要求,各级法院要进一步提高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在制度引领和人才培养上下功夫;抓住重大活动的宣传策划,进一步增强正面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围绕审判执行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交流创新做法和有益经验;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的舆论引导工作,提升舆情应对能力;进一步搭建平台,广泛建立互信互助的良好关系。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6年12月6日江苏法苑A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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