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镇江两级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全面落实人民法院“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除了扎实开展“法律六进”等常规活动外,强化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庭审网络直播、法院开放日、自媒体建设等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广泛传播法律知识,为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日前的全市“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动员部署大会上,市委、市政府表彰了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丹阳市人民法院、扬中市人民法院、润州区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院获先进集体称号,另有3名干警获先进个人称号。
法治惠民镇村行润“诉”无声
“法治惠民镇村行”工程是深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加强司法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镇江两级法院以实行精准指导、专业指导基层法治建设为重要抓手,144名干警担任法治建设指导员,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妥善指导矛盾化解,努力将纠纷止于诉前,积极助推区域法治建设示范区创建。
丁某与纪某系朱方路社区一小区居民,今年以来,因车库归属、通道堆放杂物、通行等问题产生矛盾,双方多次发生争吵,致往日和睦邻里关系破裂。日前,润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叶志祥以法治指导员的身份来到对接社区朱方路社区,指导社区干部调解相邻关系纠纷。在社区书记的带领下,叶志祥首先至现场实地察看,认真听取社区关于该纠纷的情况介绍,从法治专业的角度解答了社区干部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该起纠纷的妥善处理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指导。
“征地拆迁矛盾激增”“群众信访不信法问题严峻”“陈年纠纷化解难度大”……实地调研中,扬中法院院长汤国生认真倾听并搜集整理了扬中开发区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既然被赋予法治建设指导员的身份,就要为辖区法治建设做些实实在在的事情。”汤国生说,要结合“法官下基层、审务进社区”活动,认真落实法治指导员与社区(村)“一对一”联系共建制度,最终达到“四个提高、四个减少”的目标,即法治思维提高、依法管理水平提高、社会法治意识整体提高、群众对法治满意度提高;非依法办事减少、突出矛盾问题减少、治安问题减少、违规违纪减少。
“线上”普法迈向新时代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决定》指出:“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人民法院要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新媒体技术相比传统媒体具有明显优势,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大,镇江两级法院积极融入应用新媒体普法这一时代潮流,紧扣“互联网+”的时代发展趋势,全部开通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坚持工作日每日更新,原创率达80%以上,仅官方微博就拥有粉丝261069人。
为了提升自媒体的普法宣传效果,两级法院不断完善群众需求的收集机制,总结需求的类型、规律,实施分类型普法,设置有法院动态、以案说法、法治时讯、法官手记、执行天网等栏目。丰富微信公众号编辑样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运用动画、动漫以及微视频等形式,增强阅读力。
“‘天网行动’收网越来越紧,奉劝老赖赶紧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无情制裁。”京口法院一条“百人凌晨突击,‘天网行动’再升级”的微信,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选取了20余张现场执行抓老赖的照片,在给读者视觉盛宴的同时,郑重诠释了拒不执行案件裁决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阅读量达4000余次。
“坐在自己家里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庭审现场,省得来回奔波,且大家挤在一起,人多空气又不新鲜……”市民王先生说道。2015年12月15日上午,陈尚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扬中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江苏法院庭审直播网及该院新浪官方微博对庭审全程进行视频直播。该案涉及800余名被害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1亿元,因法庭空间有限,该院提前张贴公告,提醒社会公众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的方式观看该案的庭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纸司法建议融刚于柔传递良方
针对个案审理中发现的隐患性、典型性、源头性问题,镇江两级法院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柔性指导、刚性规范,从健全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规范行为等方面,向相关机构及其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发送司法建议50余份,其中镇江中院、扬中法院、句容法院以及润州法院报送的4条司法建议被省高院表彰为优秀司法建议。
丹阳号称“眼镜之都”,眼镜产业作为当地最具特色的传统产业之一,已成为当之无愧的“城市名片”。眼镜生产企业在树脂镜片磨边、修边工段产生的树脂玻璃质粉末,究竟是危险废物还是一般固体废物,造成的污染应如何处置?
该案看似一件小案,却引发了涉及丹阳眼镜全行业的重大环境治理问题。被告及丹阳眼镜行业对该类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应如何处置提出异议。
2015年11月25日,镇江中院依法向丹阳市环境保护局、丹阳市眼镜商会发出司法建议书,并抄送丹阳市政府、丹阳市检察院。建议依法重新评定该类废物的属性,准确定性并依法移送涉嫌犯罪的环境污染案件,科学制订废物防治及回收利用方案,强化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
丹阳市政府高度重视法院司法建议,在《关于树脂镜片修边废弃物属性认定及处置工作协调会的会议纪要》中要求,环保部门加强对树脂镜片生产企业固废的监管,建立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收集、储运和处置体系的信息化统计制度,实行全过程管控。一旦发现企业私自将废弃物丢弃、填埋或焚烧,要依法严肃查处,积极推动该类废物的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
通过这起案件的审理,法院发出司法建议解决了整个眼镜行业环境治理的大问题,从而促进丹阳眼镜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镇江中院还认真致力于对全市法院工作的宣传策划,在2014-2015年度全省新闻宣传优秀成果评选中,镇江法院取得较好的成绩,由镇江中级法院和句容法院合作的《涉民生执行工作》获“全省法院新闻宣传优秀策划奖”;由镇江中级法院撰写的茅仲华院长担任审判长的案例报道——《废炉渣是如何陈仓暗度来到中国的?》、镇江中级法院和开发区法院合作的工作通讯《借力“互联网+”让审判更阳光》、丹阳法院的评论《李芊事件蓄意造谣需严惩》获得“全省法院新闻宣传优秀作品奖”;镇江中级法院官方微博、微信以及官方网站获得“全省法院优秀自媒体建设奖”。
来源:镇江日报2016年12月5日第7版法院经纬